相关学院:
为落实我校与上海东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的助学协议,现将太阳集团tyc59972018年度上海东铭实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范围
化学与化工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和商学院全日制在校二、三年级研究生,不含延期毕业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为人友善,诚实守信;
3.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规范;
4.学习成绩优异,没有重修重考,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和非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;
5.科研能力强,科研成果多者优先参评;
6.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参评。
三、奖励名额、金额和候选人名额分配
共计6名,化学与化工学院、机械工程学院和商学院各2名,每人奖励5000元。
四、评审程序与时间节点
1.学院组织申报、初评与公示(11月29日~12月6日)。学院组织学生申报、填写《太阳集团tyc5997上海东铭实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表》(附件1),并根据参评条件进行初评,确定推荐人选名单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2.学院在12月7日前将《太阳集团tyc5997上海东铭实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表》《2018年度太阳集团tyc5997上海东铭实业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版一式2份及学院公示证明材料1份,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太阳集团tyc5997,同时将电子版发至158334186@qq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