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
关于对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年09月11日 作者: 浏览量:[]次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加强研究生的学籍管理,规范研究生的培养过程,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敦促研究生按照学习年限按时完成学业,根据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》(安工大〔2017〕103号)规定,太阳集团tyc5997将于近期对2020年8月底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退。

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相关研究生、导师,认真做好学籍清退工作,于9月18日前将汇总名单报太阳集团tyc5997(电子版QQ发送,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盖院章)。太阳集团tyc5997汇总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清退学籍学生名单,公示期过后,正式发文公示学籍清退学生名单。

温馨提示:

根据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》(安工大〔2017〕103号)规定,凡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,可根据自身情况,以下述方式之一结束学业,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下提示转告相关导师和研究生:

1、结业: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,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,但毕业论文未能达到毕业要求,准予结业,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。

2、肄业:学满一学年或以上退学的研究生,学校发给肄业证书。

3、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: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的研究生,可由研究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,经导师和学院同意,学校审核同意后,办理退学手续。

4、退学处理: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(含休学)未完成学业又未办理任何手续的,按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方法》(安工大〔2017〕103号)作退学处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太阳集团tyc5997

2020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