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通知
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13日 作者: 浏览量:[]次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安工大[2021]92号)相关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对象

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除外)。

二、资助标准

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300元,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。每年发放10个月(2月、8月不发)。

三、资助基本条件

1.完成报到注册手续,取得研究生学籍;
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;

4.勤奋学习,努力掌握专业知识,有学术发展潜力;

5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无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。

四、评定程序

1.学生申请。2024级研究生对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条件开展自查,符合受助条件的填写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。

2.培养单位审查。各培养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,严格把关,仔细核查申请对象档案,对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应发名单进行初审。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查的重点:(1)应届考生审核其档案是否转入我校。(2)历届考生在档案基础上审核其工资关系转移情况。如进校前有工作单位的,需审核工资关系转移单、解除劳动合同书、原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
各培养单位于9月27日之前报送《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建议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,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太阳集团tyc5997(研究生工作部)(佳山校区教三北220A),电子版发送至297394291@qq.com。

3.学校复核。学校将对各培养单位报送名单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,审核结果将公示5个工作日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,加强研究生诚信教育,并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跟踪管理,及时将有异动情况的研究生信息上报,由太阳集团tyc5997(研究生工作部)核定暂停或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。

2.研究生应如实申报,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,一经查实,追回补助资金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
附件1: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

附件2:《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建议人选汇总表》

太阳集团tyc5997

2024年9月13日